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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少儿住院基金参加手续
普陀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 2013/1/23  阅读次数 46814
 

(1)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由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集体办理参加手续。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2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疾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3)高中复读生应在举办高复班的法定学校内集体参加;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40-6岁未入托的非上海户籍儿童,须凭父母双方《上海市居住证》(201241前签发,且在有效期之内),以及由本市医疗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出生证存根联),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5)在本市居住的上海户籍孤儿的缴费,由孤儿所在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县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交费时间:每年91930

收费标准:80/学年
 
信息来源:普陀区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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