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青少年是红十字运动的一支生力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红十字会履行的七项职责之一。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开展红十字工作办法》,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普陀区各级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多年来,普陀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弘扬红十字精神为宗旨,以传播红十字理念、激发青少年热情为目标,以学校红十字创建工作为抓手,围绕着红十字知识传播、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技能培训、红十字文化建设、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救灾帮困、预防艾滋病宣传等,努力实现人道主义教育和人文传统教育、卫生救护训练和学校安全教育、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责任教育、红十字主题活动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知识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的“弘扬红十字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精神,继续以“十岁少年成长礼暨红十字青少年入会仪式”、“换戴大号红领巾仪式暨红十字志愿者宣誓活动”、“十八岁成人仪式暨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资料库”为试点,在全区各中小学校推广仪式教育模式,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学校德育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力争在本区各中小学校实现入会、知识传播、技能培训全覆盖。1
备注:如有疑问,请咨询红十字青少年部。期待您的参与!
联系电话:021-62441118*1107 传真:021-5283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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