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孩子出院(已享受少儿住院基金)之后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医院出具的住院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
2、有效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
3、本市户籍少儿携带户口簿(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同时要提供经注册的学生证;高中复读生,同时要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及复读学校证明);外来媳妇”学龄前子女提供父亲的户口簿、父母的婚姻证明和出生证明;引进人才子女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及孩子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
4、上海银行或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有效的银行账户。
5、出院小结、出院结算明细账单。
申请报销的医疗费用经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和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复审后,在3个月内,由银行直接将报销的款项划入你们提供的上述银行账户内。
普陀区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
地址:曹杨路510号11楼
电话:021-624411181110或1115 传真:021-5283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