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联合创建,历经21载,已成为本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本市少年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了健康和安全保障,被广大家长称之为 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截至2017年5月底,少儿基金已覆盖全市220余万名18岁及以下少年儿童,累计为166.6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20.3亿余元的医疗费用。
新学年,少儿基金收费标准发生调整,按两个年龄段收取,即0到5周岁(指201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每学年100元,6周岁以上(指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每人每学年90元。
2017学年上海市少儿基金参保工作已在普陀区全面启动,参保缴费时间从9月1日-9月30日。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凭有关证明可免缴少儿基金参保费用。
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中职技校及特殊学校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少儿基金缴费窗口志愿服务人员处直接缴纳参保费。0-3岁的散居少儿,除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参保费外,还可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2016学年参加少儿基金,且2017学年缴费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变)。
参加少儿基金者因伤、病住院,同时也参加居民医保”的患儿,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居民医保”规定支付;余下部分在扣除必须由本人承担的起付标准后,由少儿基金支付100。大病、罕见病患儿可向少儿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少儿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享受大病专科门诊、罕见病支付待遇。
普陀区少儿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普陀区曹杨路510号11楼
联系电话:624411181110、1115 传真:52835077
普陀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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