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联合创建,历经19载,是本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本市少年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提供了健康和安全保障,被广大家长称之为 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截至2015年5月底,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覆盖包括普陀区10万名少儿在内的全市220余万名18岁及以下少年儿童,累计为146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16亿余元的医疗费用。
新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将新生儿的收费时间调整为出生后的2个月内,并将因伤、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以减轻患儿家庭,尤其是大病患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普陀区2015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工作已全面启动,参保缴费时间从9月1日-9月30日。2015学年(2015.9-2016.8)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凭有关证明可免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费用。
本区幼儿园、中小学、中职技及特殊学校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红十字志愿者或者专门设立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0-3岁的散居少儿,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参保费。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因伤、病住院,同时又参加居民医保”的患儿,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居民医保”规定支付,余下部分在扣除必须由本人承担的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大病、罕见病患儿可向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享受大病专科门诊、罕见病支付待遇。
区少儿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普陀区曹杨路510号11楼
联系电话:021-624411181110、1115 传真:021-52835077
普陀区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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