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和和静县发生6.6级地震。地震灾害已造成15.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4.8万人,倒塌房屋7500余间,严重损坏房屋2.1万余间,一般损坏房屋4.3万余间。7月1日16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新疆新源、和静地震灾情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我会于7月2日上午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当地灾区需要。为了体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手足之情,支持新疆地区的抗震救灾工作,为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决定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1000只生活应急包,价值人民币29.95万元,并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尽快送往地震灾区。
(上海市红十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