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海市红十字会举办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培训会,各区(县)红十字会的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干部,以及市红十字会直属指导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红十字会秘书长近50人参加。会议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并就本市冠名医疗机构红十字工作的开展及其规范管理进行指导。
市红十字会孙大红副会长以《规范管理人道救助基金,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为标题,向大家讲授了人道救助基金的性质、设立、组成、主要来源、主要用途、管理依据、接受捐赠的原则,并结合医疗机构的工作实际介绍了募捐形式、募捐与接受募捐的注意事项以及人道救助基金的使用。她指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作为红十字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遵守《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募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用好、管好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维护红十字的社会声誉和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滕桂香部长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对建设医疗紧急救援队的要求,解读了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加强上海市冠名红十字医院紧急救援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区(县)红十字组织要将红十字紧急救援队作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的骨干力量,进行注册并实行动态管理;红十字救援队成员应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业务精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户外工作经验和野外生存能力。
市红十字中山医院、市红十字肿瘤医院和嘉定区红十字中心医院的红十字会秘书长分别在会上发言,通过一些活动照片,生动展现了医院结合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活动,围绕红十字宗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等红十字工作,分享了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工作经验和体会。
培训会使与会者进一步认识到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建设的重要性,更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理清了工作思路,学到了工作方法,为本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和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促作用。
(上海市红十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