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助者家庭及收入情况
沈静华,女,43岁,与父母、姐姐共4人一同居住。沈静华曾在乐购超市(大渡河路店)工作,自患病后办理长病假手续,每月工资1160元/月。其父沈小龙、其母刘元芬均已退休,每月退休金分别是2286元、2030元,母亲系残疾人。沈静华育有一女(就读于武宁中学初三年级),目前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由于身体原因,女儿暂时由丈夫照顾。与沈静华同住的还有姐姐沈静玲,是一家文具店私营业主。
二、患病及其他情况
沈静华于2012年8月,先后在上海市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检查,确诊为乳癌晚期。由于发现较晚,病情恶化迅速,已出现大部分转移,全身瘫痪在床,甚至连听力也逐渐丧失,由于医院无法动手术,沈静华只能靠吃中药维持,自11月起,在一家私人中医诊所接受治疗,每次疗程12天,费用达3000元,治疗两个多月来已花费近2万元,加上之前西医药物的费用,累计花费近4万元。
随之而来的高昂医药费对于沈一家已经是个沉重的负担,加上沈静华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离异情况,对于身心疲惫的沈父沈小龙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他一边照顾下肢瘫痪的老伴,一边还照顾重病缠身的女儿,母女俩的起居饮食基本上都由沈老一人负责。他既为女儿的病情感到担忧,又为一笔笔上千的医药费发愁,同时也为女儿的离婚感到揪心,数月来,对于一位进入古稀之年的老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同样饱受煎熬。作为楼组长的他,还热衷参与社区工作,居委会安排的任务他毫不懈怠,尽心尽力处理好邻里矛盾,得到居委会和楼组居民一致认可。当普雄居委会得知沈老伯一家的不幸遭遇后,居委经常上门慰问,给予他们及时的救助,使他们在心理上得到一丝安慰。
联系人:普雄居委会范来芳 联系电话:6244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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