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最新公告: · 公告 捐一口水窖帮一户人家——共建“爱心水窖”解决对口帮扶贵州省遵义市贫困山区群众饮水难 今天是2024年5月6日
 
新闻中心
基层动态
红十字青少年
志愿者风采
媒体视角
普法传播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国际人道法
普陀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 2012/12/26  阅读次数 24669

      国际人道法是由一系列条约、公约、宣言和协定组成的,其中,1949年四部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附加议定书是其主要法律文书,是国际人道法最核心的内容。 

      1864年8月8日至22日,由欧洲12个国家的代表签订,后几经修改完善。目前各国普遍承认的是于1949年8月12日签订的公约,其全称为关于保护战争受害者1949年8月12日的日内瓦公约”。

      共分四项,分别为:

      第一公约

      关于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及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也称为陆地公约。

      第二公约

      关于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也称为海上公约。

      第三公约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也称为战俘公约。

      第四公约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也称为平民公约。

      中国政府在1952年正式承认了上述四项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是目前得到国际社会最广泛认可和尊重的国际公约之一。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瑞士联邦政府从1974年至1977年共召开了四次外交会议。于1977年6月8日通过了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它将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受保护范围扩大到每一个受武装冲突牵连的人,并禁止参战各方袭击平民及民用设施,要求其军事行动必须符合公认的规定和人道主义法。 

      两个附加议定书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我国于1983年9月14日承认了该议定书,但对其中引渡问题提出了保留。

 
信息来源:普陀区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
关闭窗口】  【返回上级
 

国际红十字 国内红十字 红十字刊物 其 它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世界卫生组织who   联合国粮食计划署unfp   国际妇女发展基金会unifem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联合国un  
网站首页  版权隐私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24 上海市普陀区红十字会.All Right revesved  备案号:沪ICP备170379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