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
和发公共事件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编制依据与目的
2、适用范围与条件
3、工作原则
二、组织与职责
4、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5、应急救助网络体系组成结构
三、响应程序
6、预警信号
7、灾害分级与响应
8、响应处置
9、响应的终止
10、响应评估
四、应急保障
11、人员保障
12、通讯与信息保障
13、经费与物资保障
14、交通运输保障
15、宣传与培训
16、奖励与责任
五、附则
17、预案管理与更新
18、制定与解释
19、附录
普陀区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
普陀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办公室
一、 总则
1、编制依据与目的
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为了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赈灾救助工作,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2、适用范围与条件
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
3、工作原则
普陀区红十字会救灾工作作为政府救灾工作的补充,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独立自主开展救灾工作,为受损害群体提供人道主义救助。
二、组织与职责
4、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普陀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普陀区红十字会救灾救助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普陀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普陀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本市灾情,确定响应的启动与终止。
应急办工作职责:
①、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我区红十字会系统对本市自然灾害的救灾救助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②、负责落实、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工作和任务。
③、根据本市灾情,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④、负责修订、完善《普陀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执行情况。
⑤、组织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培训与演练工作。
应急执行机构与职责
区红十字会机关、各街道镇红十字会为应急执行机构。
应急执行机构职责:负责收集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掌握灾害发展动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发生后,负责收集灾情信息和有关图片资料,在24小时内上报区红会;负责提出救灾计划和款物分配方案;负责组织赴灾区考察灾情,开展救助活动;负责组织策划开展救灾募捐、负责协调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等仪式;负责承办授予捐赠者荣誉书、奖章等工作。负责做好救灾的宣传工作;统计本会和各街镇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等信息;负责提供对处公告、公示的相关材料;负责救灾救助情况的总结。
各各街镇红十字会职责:根据区红十字会应急预案制定本地预案;协调指挥本地红十字会系统做好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汇总本地灾情数据,上报区红十字会;做好上级红十字会调拨的救灾救助款物的管理及发放工作。
5、应急救助网络体系组成结构
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各街镇红十字会——上报区红十字会应急办——应急办核实灾情、初估灾害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向会应急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批准上报灾情、批准执行救助计划——应急办向市红会上报灾情,并提出申请救助计划。应急办启动应急措施,履行职责。
三、响应程序
6、预警信号
普陀区是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在地区之一。特别是每年的6-9月份台风,威胁着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各街镇红十字会要密切保持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气象部门的联系,一旦出现灾情预警信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通讯通畅、保障救灾救助工作正常运转。预警信号总体上分成四级(iv、iii、ii、i级)标准,按照灾害的严重性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政府发布的预警信号,进入分级响应。
7、灾害分级与响应
根据我区灾害特点和严重程度,以及我区红十字会救助的实力和能力,将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灾害及响应(一级响应)
各街镇受灾总数5户以上,倒塌房屋4间以上。当灾情达到上述界定中的二项指标,即启动响应。
一级响应时,区红十字会立即启动区援助方案;启动向市红会报灾求援方案;启动本区社会募捐方案。
2、重大灾害及响应(二级响应)
各街镇受灾总户数4户以上,倒塌房屋3间以上。当灾情达到上述界定中的二项指标,即启动响应。
二级响应时,区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启动向市红会报灾求援方案;启动本区社会募捐方案。
3、较大灾害及响应(三级响应)
各街镇受灾衷情户数3以上,倒塌房屋2间以上。当灾情达到上述界定中的二项指标,即启动响应。
三级响应时,区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启动向市红会报灾求援方案;启动街镇社会募捐方案。
4、一般灾害及响应(四级响应)
各街镇受灾总户数1户以上,房屋损坏,当灾情达到上述界定中的二项指标,即启动响应。
四级响应时,区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并向市红会报灾。
8、响应处置
(1)灾情通报
各街镇红十字会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地区灾害信息并及时将灾情逐级报送上一级红十字会。报送统一使用红十字会系统的灾情报表。区红十字会将灾情汇总后上报市红十字会。
① 灾情信息: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经济损失等,并附媒体报道和图象资料;
② 救助需求: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③ 报送渠道:灾情信息要求逐级上报,报送可以通过传真和网络系统。
④ 报送时间:首次灾情报告应及时,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补报。
⑤ 信息处理:接到各街镇上报的灾情信息后,区红十字会应急办负责及时核实灾情及灾害级别,制定紧急救助方案,报会领导审批执行。
⑵紧急救助与求援
① 根据灾情及时派出求援小分队到达灾区了解考察灾情,慰问灾民,开展现场救助;
② 根据公共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开展现场救护,以减少人员伤残;
③ 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积极参加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活动。
⑶社会募捐
根据分级响应,启动灾害和突发事件募集方案。一般灾害(四级响应)和较大灾害(三级响应),由受灾街镇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募集款物活动,接受社会捐赠;重大灾害(二级响应)和特别重大灾害(一级响应),区红十字会启动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开展社会募捐方案,并报市红会申请援助。
9、响应的终止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稳定后,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由我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响应终止。
10、响应评估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考察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按职责分工拟出考察报告或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应急保障
11、人员保障
启动一级响应后,街镇红十字会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应急队伍由各级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组成。
12、通讯与信息保障
①各街镇在遭受一般灾害事件(四级响应)后,应及时向区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负责人联络电话。
②各街镇在遭受较大以上程度的灾害事件(三级响应以上)后,受灾各街镇红十字会系统均要安排24小时值班,并及时向区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
③当灾害达到需要在区以上范围救助呼吁程度时,由区红十字会上报市红十字会。
13、经费与物资保障
①红十字会的救灾应急物资来源社会募捐、政府支持和上级红十字会调拨。区红十字会根据救助实力和能力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以备应急。
②救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上级红十字会拨款等,
14、交通运输保障
救灾物资运输费用由各级红十字会通过募捐和争取政府支持等途径解决。
15、宣传与培训
在群众中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逐级培训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知识,开展现场救护培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境内外红十字救护演练和竟赛。
16、奖励与责任
根据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对在救灾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对在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7、预案管理与更新
应急领导小组结合救灾工作适时对预案情况进行评审及修订,并报区政府备案。
18、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宁普陀区红十字会制订,并有解释、修订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o七年 |